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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石油类的检测目的及方法来源: 时间:2014-07-17 点击:2018 次
废水中石油类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能被特定溶剂萃取并被测量的所有物质,包括被溶剂从酸化的样品中萃取并在试验过程中不挥发的所有物质。环境水中的石油类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各种烃类混合物)污染物主要来自原油和开采、加工、运输以及各种炼制油的使用等行业。石油类碳氢化合物漂浮于水体表面,影响空气与水体界面氧的交换;分散于水中以及吸附于悬浮微粒或以乳化状态存在于水中的油,被微生物氧化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质恶化。石油类中所含的芳烃类虽然较少,但其毒性很大。所以要进行检测。
方法标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原理:用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的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动植物油类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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